武陵区人民政府:
我们是武陵区三岔路霞山小区的住户,我们现所居住的小区正在进行棚改拆迁。我们现向武陵区人民政府反映,霞山小区原门卫朱某非法侵吞霞山小区内本该属于霞山小区业主委员会霞山小区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问题。 霞山小区建于90年代末,为了小区的安全,为了方便各位业主们,霞山小区建有一门卫值班室兼门卫的住宿用房,共计41.31平方米。此次拆迁评估价41.31*6099元/m²=251949.69元。 原门卫朱某利用霞山小区原开发商霞山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板的亲戚关系,由霞山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所谓的“购买门卫值班室及住宿用房”的购房买卖协议,将门卫值班室及住宿用房“合法化”,据为己有。 试问天底下的人有谁会购买一个破破烂烂的门卫值班室???朱某利用此次拆迁非法骗取高额的补偿款,非法侵吞本该属于霞山业主委员会霞山小区业主们的共有财产。按照相关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及有关政策,门卫室及门卫的住宿用房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财产,无论朱某与开发商是否有交易。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朱某与开发商的交易属于违法交易,开发商亦无权将门卫室及住宿用房卖与他人,故该交易不属法律保护。 现如实向武陵区人民政府反映。恳请武陵区人民政府,武陵区纪委,白马湖街道办事处,龙港巷社区联合进行调查处理此事,维护霞山业主们正当合法权益,给霞山小区所有业主住户一个公平正义、一个公道! 此致 谢谢! 霞山小区全体业主们 2020年11月3日 对于白马湖街道办给的回复,霞山小区业主们表示不满意。对于所反映的问题,有几个关键点:1,霞山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有权卖门卫室兼门卫的住宿用房?只字不提。2,业主提供的买卖协议,购房收据是否有法律效力?只字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自己居住生活小区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也不查阅霞山小区(保存在常德市规划馆的)小区建设图纸。 2020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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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11-13 16:18
帖内置顶 – – 2020-11-13 16:42
我街道收到你们发来的问题,经过积极收集相关资料、业主提供的买卖协议书、购房收据。根据资料和霞山小区相关业主的指证确认,该门卫室(车库、杂物间)目前显示是属于朱某的财产。如投诉人有相应的证据请及时提供,待决定处理。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白马湖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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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0-11-13 09:50
帖内置顶 – – 2020-11-13 10:19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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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0-11-13 08:20
关键你们要拿到竣工验收后的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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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0-11-13 16:18
我街道收到你们发来的问题,经过积极收集相关资料、业主提供的买卖协议书、购房收据。根据资料和霞山小区相关业主的指证确认,该门卫室(车库、杂物间)目前显示是属于朱某的财产。如投诉人有相应的证据请及时提供,待决定处理。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白马湖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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